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表彰
精神文明表彰
诚信纳税先进企业表彰
质量、档案管理先进会员企业表彰
光彩事业表彰
内报内刊评比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当前位置:北京市工商联参政议政评比表彰内报内刊评比 关于印发《北京市...[正文]
   

北京市工商联优秀内报内刊评选办法(试行)

 

为规范北京市工商联系统优秀内报内刊评选活动,体现评选的公平、公正及公开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宗旨

开展北京市工商联系统优秀内报内刊评选活动,旨在检阅工商联系统内报内刊发展成果,引导内报内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不断提高报刊质量和宣传水平,加强工商联会员企业宣传报道工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更有效地构建工商联宣传舆论阵地,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更好地履行党和政府赋予工商联的职责服务。

二、参评资格

1、北京市工商联会员企业、各区县工商联、各行业商会所办的内部报纸、刊物(不含企业对外宣传品)。

2、报纸、刊物在年度内连续出刊,年度一般不少于四期(新创报刊参评时,应至少出版两期以上)。

3、有报纸、刊物名称。

4、申报参评的报刊必须是本年度出版物。

5、按期向评委会办公室寄送。

三、评选项目:

1、优秀内报内刊奖

2、组织工作先进奖

四、评选标准

1、舆论导向正确,模范遵守党的宣传方针和政策。(20分)

2、办刊特色较突出,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15分)

3、有较高的文化品位或专业水准,在传播知识、推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发挥较好作用。(10分)

4职工原创新闻占主要版面,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字精炼,时效性强,有效体现企业或工商联、商会媒体特点,有较好的社会反响。(30分)

5、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文化建设和内报内刊工作重视并予以支持。(5分)

6、连续办刊两年以上。(10分)

7、企业内报内刊的编辑有固定人员。(5分)

8、装帧设计,印刷质量好。(5分)。

9、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85分(含85分)者可获优秀奖。

10、组织工作先进奖以区县工商联和行业商会为评选对象,推荐选送的内报内刊数量排在前八名的单位入选,表彰数量由评委会酌定。

五、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由市工商联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市工商联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承办。以部分区县工商联、市直属行业商会、市工商联机关处室代表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宣传教育处。

六、评选程序

1、报名:会员单位自愿报名,报、刊各限一种。区县工商联、行业商会推荐,数量不限。

2、初评: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报送的每期报刊认真阅读,根据评选内容及标准确定分值,提出初评推荐意见。

3、评定:评委会根据初评意见,确定最终评定奖项。

4、表彰:评委会办公室负责筹备并适时召开表彰会,发布表彰通报。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20071120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来自:宣教处   作者:zhao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8日           【关闭窗口】
商会介绍新闻中心参政议政政策法规对外联络商务信息光彩事业会员专栏返回首页

Copyright © 2006 bjgsl.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工商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京ICP备05013941号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