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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不能变成地方形象工程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8日

 
    □李长安 
 
 
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是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随着新一轮信息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应用,“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在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以及十年的“互联网+”发展目标,提出了包括益民服务、便捷交通、普惠金融、协同制造等11项重点行动。其中,互联网与公共服务的结合,成为“互联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共服务创新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以教育、医疗、养老、交通等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需求日渐扩大。然而,由于供需矛盾突出,致使上学难、看病难、买票难、打车难等问题层出不穷,已成为广大民众对公共服务不满的主要表现。

互联网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蓬勃兴起,为破解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事实上,互联网+公共服务正成为国内互联网巨头们抢食的一块蛋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仅阿里云签约的省市已达17个,支付宝钱包合作的省份、直辖市则达到29个。腾讯与地方政府签订“互联网+”框架协议的省市达到21个,上线微信“城市服务”的城市5个。

“互联网+”不仅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还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此次《意见》中提出,要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包括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一方面,互联网能够发挥市场“无形的手”的功能,将资本、资源引入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有限资源的重新配置,并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让用户去选择服务,这将对原有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出更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互联网将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信息更加公开,对政府行为形成了更强大的监督,有利于政府的廉洁自律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此外,互联网提供的大数据,还为政府掌握公共服务的供需状况,做出更为准确的决策提供了依据。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互联网只是为政府公共服务创新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并不意味着创新活动就会自动发生。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对“互联网+”的概念理解仅停留在表面上,抑或只是当作一种“形象工程”。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抓住难得的历史性机遇、乘势而上,充分发挥自身信息库资源庞大、完整、准确等优势,借助互联互通,大胆进行制度创新、服务创新,使“互联网+”成为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的好帮手,让老百姓充分享受“互联网+”带来的便利。这既是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必要之举,也是提升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