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对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深入实施《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城乡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北京率先形成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双轮驱动”发展格局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决定建设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领军人才示范区”),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领军人才示范区具有重大意义
当前,北京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立足于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着眼于加快打造创新驱动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大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度。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代表的高端产业功能区在强化创新驱动、引领区域发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92年建设以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工业产值年均增长53%,财政收入年均增长6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在发展高端产业发展方面具备坚实基础。目前,区域内产业人才总量超过5万人,其中高端人才近9000人,在聚集人才方面形成独特优势。作为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区承担着承接中关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辐射、发展实体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责任,也拥有特殊政策先行先试的有利条件。
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领军人才示范区,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有利于发挥人才作为最活跃先进生产力的作用,推动高端产业加速发展,增强开发区的产业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大兴区、开发区行政与空间资源整合,带动南部地区联动发展,整体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建设领军人才示范区的总体目标
到2020年,把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领军人才高度集聚、创新创业高度活跃、高技术产业高度发达”的产业领军人才示范区,在北京建设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和科技创新中心的进程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领军人才高度集聚。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引领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到2020年,区域内产业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其中领军人才达到1000人。
——创新创业高度活跃。形成相对完善的人才、科技、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专利申请量超过500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达到60%,技术成交额达到26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新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年均增速达到8.5%。
——高技术产业高度发达。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大幅提高。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开发区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5%,占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产值上亿元级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0家。
三、建设领军人才示范区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建设期(2014—2015年)
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领军人才示范区优势互补,积极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以政策创新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加快聚集高端领军人才、高端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端产业快速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强区、人才强区战略,深化大兴区、开发区行政与空间资源整合,推动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二阶段:初步建成期(2016—2020年)
人才发展政策体系相对完善,高端创新要素高度集聚,人才发展和服务环境达到国际水平。领军人才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人才活力全面激发,创新创业高度活跃,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成效显著,区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创新驱动格局基本形成。示范区成为首都引领一体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的实体经济主阵地,创新驱动的示范区,对外开放重要窗口和城乡一体宜居宜业发展典范。
四、建设领军人才示范区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人才资源开发体系
大力引进高端领军人才。统筹开发国际国内两种人才资源,认真落实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北京“海聚工程”、“高创计划”和中关村“高聚工程”,启动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领工程(以下简称“新创工程”),在高端产业领域,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的科学家、工程师和各类高端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支持区域内的企业与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深化合作,通过科研指导、项目共建、技术研发等多种形式,“柔性”引进一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政府“特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
加快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根据领军人才示范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发展需要,整合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力量,每年年初调研、汇总区域内企业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制定和发布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项计划,动态调控引才数量、结构和层次。重点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和数字电视、节能环保、云计算等优势产业领域,引进一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急需紧缺人才,加快聚集一批拥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
培养造就实用型人才。结合全市推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支持区域内企业与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等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合作,重点面向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能力、更新知识,带动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推行首席技师制度,支持高技能人才建立工作室,开展技术革新和“传帮带”,鼓励企业与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共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探索“订单式”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强化技能人才培养与使用的衔接。
(二)搭建人才事业发展平台
建设人才创新平台。争取一批国家和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程和项目优先在领军人才示范区布局,完善人才与项目对接服务机制。支持区域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及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合作开展核心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激励人才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展科技攻关,支持人才从事重大原始创新项目和具有重大市场前景的应用项目研究,形成一批先导性创新技术和成果。
打造人才创业平台。支持以汇龙森企业孵化器、大兴创业园为代表的一批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孵化器发展,借鉴国外孵化器建设的先进经验,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投资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和国际风险资本投入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创业项目孵化机制和优秀初创企业发掘机制。推广云基地、车库咖啡、创新工场、联想之星等新型孵化模式,培育一批新型创业孵化载体,探索构建“人才+项目+创投”的创业扶持体系,提高企业孵化水平。建设一批高端人才创业基地,依托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支持资金,为入驻企业提供租金补贴等支持。
创建人才国际化发展平台。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与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国际一流的实验室或创新中心,开展国际科技重大项目合作,承接国际技术转移和促进自主创新技术海外推广。支持企业与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园区、行业组织、知名智库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联合共建境内外人才培养基地、开展EMBA培训项目、组织学术交流与经贸洽谈等多种形式,建立跨境合作机制,深化国际化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国际化人才的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拓海外新兴市场。
(三)推动高端产业发展
支持领军人才创办企业。对初创企业,做好企业选址、工商、税务、商检以及人才团队组建、市场拓展、政策咨询、投融资等服务,为领军人才初创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和贴息。依托全市重大项目转化和产业化统筹资金、开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优化资金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开展原始创新研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展。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发挥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融资机构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领军人才创建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优秀品牌。支持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开展跨地区兼并重组,加大对相关领域先进技术的整合力度,为企业进行海外并购和扩张提供支持。依托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领军人才企业上市的工作推进力度,在培育期、辅导期、上市发行期分阶段给予政策扶持。
支持高端产业发展。通过建设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开发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产品,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核心团队,打造区域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产业、汽车产业等四大高端制造业的核心环节,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临空服务业、节能环保四大服务业,推动形成“总部+研发”的发展模式。发挥领军人才及其团队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打造3个以上千亿级和6个以上五百亿级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推动领军人才建立各类产业技术联盟,整合技术创新资源,开展协同创新,创制技术标准,抢占产业价值链条高端。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区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南部产业带技术层级与产业规模,大力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区域合作,推动相关产业向天津、河北转移,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四)促进人才管理服务创新
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依托全市各类人才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人才公共服务资源,吸引聚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人才中介机构,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体系,提高人才资源流动配置效率。进一步畅通领军人才示范区与在京中央单位、北京市以及天津、河北等地区的人才流通渠道,实现人才资源共建共享、优化配置。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积极探索适合区域发展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试点。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创新创业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探索实行领军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完善股权、期权、分红等综合激励措施。整合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各类人才奖励资源,根据产业特色设置人才奖励项目,鼓励各类人才为领军人才示范区发展做贡献。
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开发区分中心作用,建立人才服务需求沟通反馈机制,为每名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在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优化人才服务模式,开辟领军人才创业服务“绿色通道”,采用“一事一议”的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和实效。
五、支持领军人才示范区建设的政策
为支持领军人才示范区建设,深入落实中关村“1+6”先行先试政策、“新四条”政策、13项特殊政策,结合领军人才示范区工作实际,集成特色政策。面向入选中央“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北京“海聚工程”、“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以及开发区“新创工程”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以下政策。
(一)深化落实和集成创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
1.落实重大项目布局政策。依托全市重大项目转化和产业化统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重点发展前瞻性、原始性重大创新项目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技术创新项目。
2.落实科技经费使用政策。提高市级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经费列支间接经费比例,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3.落实进口税收政策。区域内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学校与科研机构,以科学研究和教学为目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高层次留学人员和海外科技专家来华工作,进境合理数量的生活自用物品,按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现行政策执行。
4.落实股权激励政策。区域内领军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在转化科研成果过程中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对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规定条件的,可按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执行。
5.落实落户政策。区域内具有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向企业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人才引进。对于愿意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高层次人才,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优先办理入籍手续。面向区域内企业急需紧缺人才,适当简化工作程序、加快办理手续,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6.落实居留和出入境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于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人才及随迁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确认证明或工作许可证明,为其办理2至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
7.落实医疗政策。为区域内高层次人才提供便利就医和年度体检服务。
8.落实配偶安置政策。面向区域内有就业需求的人才随迁配偶,进一步做好相关就业岗位的协调和推荐工作。
(二)结合领军人才示范区发展实际实施特殊支持政策
1.奖励。依托开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入选开发区“新创工程”的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2.设立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依托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投融资平台,在1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新设立1亿元创新创业扶持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和国际风险资本聚集,支持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发展。
3.培育新型创业孵化机构。以政府股权投资带动社会投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国际风险资本在领军人才示范区投资兴办科技孵化机构,新建孵化机构的股权结构按照50%由发明人或创业者持有、20%由提供配套资金的社会投资者持有、20%由科技孵化机构的运营企业持有、10%由企业重要雇员持有的比例进行股权分割。新建孵化机构,通过区级审批验收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市级审批验收的,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通过国家级审批验收的,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4.推进企业上市。依托开发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企业,主板给予800-1000万元支持资金,中小板给予600-800万元支持资金,创业板给予400-600万元支持资金。在企业培育期、辅导期和上市发行期分别给予资金支持,培育期和辅导期分别最高支持150万元,上市发行期最高支持700万元。
5.开展校企合作。支持区域内的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设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对于经认定的、工作成效突出的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可提供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支持,经费从开发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6.拓展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意见》(京发〔2012〕18号),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部门在领军人才示范区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职能。
7.住房。领军人才示范区为区域内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提供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以及专业化物业服务。
六、健全领军人才示范区建设的领导体系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北京海关、中关村管委会、大兴区、开发区等单位组建领军人才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负责相关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开发区,负责各项具体建设任务的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