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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

来源: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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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2020年度决算报表.zip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是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上隶属于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管理,业务上接受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和行政许可。下设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部、人事代理部、人才培训部、人才开发部五个部门。主要业务范围为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提供保存人事档案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外包、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秉承“人才推动社会发展,我们为人尽其才服务”工作宗旨,为北京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和民营企业及各界工商企业提供满意的人力资源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7人,实有人数8人,聘用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2.35万元,比上年增长23.48万元,增长8.13%。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3.19万元,比上年减少112.66万元,下降34.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9.18%;事业收入65.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0.82%。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10.48万元,比上年增加23.97万元,增长12.85%,其中:基本支出210.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49万元,比上年增加31.03万元,增长26.6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27%、卫生健康支出4.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0.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9万元,增长7.18%。其中: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20.7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09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4.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7.50%。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4.3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缴费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都有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9万元,下降16.3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4.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89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事业单位医疗资金结余。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39.6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台,12.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北京市工商人才服务中心无项目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