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宗房地产需要为多个债权人担保时,存在日后抵押权顺序变动等问题,如何平衡各个债权人的权益?
可以将房地产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就各部分房地产为各个债权人设定抵押权,使各部分房地产与各个债权人形成一一对应的抵押关系。这样,各个债权人得到其专有的抵押权,各个抵押权之间有一定的独立性,可以较有效地处理抵押权人之间因日后续期抵押引起的抵押权顺序变动问题,也能减轻整宗房地产一同处置对抵押人造成的破产风险,还为以后处置抵押房地产增加了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