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与普通劳动合同期限不一致。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与普通的劳动合在某些方面有不一致的地方。在劳动合同的期限方面,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就与普通劳动合同不一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这一条规定,表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低于两年。如果低于两年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自动延期为两年。同时劳务派遣单位也不能与劳动者订立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