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年轻的刘小姐为了提升个人的气质,决定到某美容院办卡美容。刘小姐做了3年多后,一天突然收到的短信让她大吃一惊,原来的美容院将改为男子美容。刘小姐一怒之下将该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卡内余额。人民法院对这起服务合同纠纷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美容有限公司返还刘小姐卡内余额。
【案情简介】
平日注重个人修养的刘小姐,为了提升自己的个人气质和相貌,于3年前在某美容美发公司购买了价值2000多元的贵宾卡,经过几次美容体验后,刘下姐觉得效果不错,便先后多次续卡充值消费。可是就在今年的6月,刘小姐收到一条短信通知,让刘小姐大吃一惊,短信上说原来的美容院将改为男子美容,要求刘小姐今后到美容公司继续消费。此时,刘小姐贵宾卡内还剩余两千多元。在与美容公司多次协商后,刘小姐一怒之下与美容院对簿公堂,要求其返还卡内余额。被告辩称,被告单位与原来的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但被告愿意代替原美容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刘小姐在接受原来服务时,原美容公司已经对刘小姐的消费打了折扣并且赠送了产品和服务,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分析】
刘小姐与原美容公司已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原美容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经营项目擅自更改为男子美容的行为,同时,原美容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原合同约定履行地点包括被告经营场地,其也未得到原告认可,这些更改已使得原合同约定无法继续履行。,故其提出刘小姐可以到被告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说法应当不予采信。故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公司返还刘小姐卡内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