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无论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学术上,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某些构成要件上存在相似的地方,因此需要对二罪进行区分。
1、犯罪客体不同:抢劫罪的犯罪客体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敲砸勒索罪的犯罪客体相较于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来说较为复杂,一般情况下主要是他人的财产利益,但有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涉及到人身利益。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1)抢劫罪犯罪的客观方面要求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使他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从而实现当场取得财物的目的,其中暴力、胁迫是当着被害人的面事实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在这里所说的威胁,只能由行为人亲自口述。这里的其它方法是指除了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人陷入不知反抗的状态,再将财物劫走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在这里的威胁或者要挟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或被害人亲属的生命、健康的侵害或其名誉、隐私、不法行为等的张扬、揭发相威胁,从而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这里威胁的方面要比抢劫罪的威胁方面广泛的多。这种威胁或要挟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这种威胁或要挟通常是通过对被害人的精神施加压力来达到强取财物的目的。同时,这种威胁可以由行为人直接向被害人提出,也可通过他人转交或者转述
(3)此外,敲诈勒索罪所强取的财物必须达到一定数额,才能定罪,否则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但是抢劫罪没有对财物数额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相关的行为即可认定为是抢劫犯。
(4)其它方面的不同。抢劫罪财物取得的时间基本上为当场取得,但是敲诈勒索罪取得财物的时间一般是在行为人发出威胁或要挟的一定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