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承诺中国新一届政府将深化经济和社会的全面改革,特别是确定了“使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这是中国政府对市场的新定位,也意味着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市场调节作用将继续被放大,这将有利于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市场作用由“基础性”升级为“决定性”,释放出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开政府限制,寻求建立开放、统一而有序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的信号。随着这次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民营企业将迎来发展的重大契机。
民营企业的投融资困境早已是老生常谈的话题,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了以新、老36条为主的各种政策措施,但落实效果不尽如人意。全国工商联曾对此做过初步统计,包括新老36条、两个29条以及实施细则42项在内,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780项。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遭遇不少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依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造成市场不开放、竞争不平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国有垄断企业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利益圈,这些既得利益难以退出。从深层次来看,是意识形态和观念的问题,反映出一些计划经济思维惯性还在一些经济管理部门中延续。目前改革已涉及政府自身。所谓改革进入攻坚战、深水区,这一阶段最大的难题是政府从改革的主推者变成了改革的对象。以前政府是改革的动力,现在一部分已经成为改革的阻力。本来是市场能解决的问题,非要进行行政干预。本来是微观经济行为,政府却参与其中,于是就引发很多不平等竞争的情况。以前的提法只是市场起基础性作用,既然市场要起决定性作用,那么一切非市场性的因素,比如行政干预、资源品定价、国企垄断等都应该是改革的题中之义了,这无疑对民营企业是极大的利好。
要打破顽固的“弹簧门”、“玻璃门”,需要改进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健全和完善服务体系,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打开窗口,而是要有实质性推动,并且政府部门要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干预环节。为了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三中全会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提法,代替过去沿用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提法,新的提法对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作用表达得更加明确,更加鲜明。本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一般情况下,由市场配置资源比由计划配置资源可以带来更高效率。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凡是依靠市场机制能够带来较高效率和效益,并且不会损害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都要交给市场,政府和社会组织不要干预。各个市场主体在遵从市场规则范围内,根据市场价格信号,通过技术进步、管理、创新,来努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优胜劣汰。市场机制即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这只无形的手,像一条无情的鞭子,督促着每一个市场主体努力再努力,前进再前进,永不停滞、永不懈怠,使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呈现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局面,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
由于认识的不足,有些地方也是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导致在政策和行动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一些歧视性规定。三中全会明确要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造、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今后,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包括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切实放宽市场准入,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而不只限于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公司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做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时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要进一步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会决定从多个层面提出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改革举措。在功能定位上,明确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产权保护上,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在政策待遇上,强调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将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
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决定提出:“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决定提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总之,可以期待,随着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民营经济将迎来重大的发展契机,创造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